跃岭股份(002725):公司副总经理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万坤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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