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30117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20:45:47 中财网
原标题:易点天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26日,并同意以12.16元/股的价格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5.3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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