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拟投资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6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审批等因素影响,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 2.本项目投入建设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可能存在因上述经营风险导致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新材料主业发展定位,为了做强做大高分子功能薄膜业务,推动尼龙薄膜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与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石化)拟在湖南省岳阳市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96,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7,6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湖南石化出资38,400万元,股权比例为40%。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46,911万元(含增值税、经营流动资金;不含增值税、不含经营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为279,150万元),建设聚酰胺切片和尼龙薄膜生产线,主要生产经营聚酰胺切片和尼龙薄膜产品。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62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王妙云 注册资本:733,279.44万元 主营业务:湖南石化现有炼油、己内酰胺-聚酰胺、弹性体、环氧树脂、环氧丙烷、沥青-碳材料等产品链,主要产品100余种。 股权结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石化74.69%股权,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石化25.31%股权;湖南石化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石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湖南石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建设四条聚酰胺6切片(以下简称PA6切片)生产线、五条尼龙薄膜(双向拉伸尼龙薄膜,以下简称BOPA薄膜)生产线,主要生产PA6切片及BOPA薄膜产品,设计总产能分别为28万吨/年、12.5万吨/年。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46,911万元(含增值税、经营流动资金;不含增值税、不含经营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为279,150万元),其中:各项资产、生产设备及配套投资254,182万元,建设期资金筹措费、铺底流动资金等24,968万元,经营流动资金40,854万元,增值税26,907万元,拟选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绿色化工产业园。本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资本金以及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解决。本项目规划建设期为38个月,其中BOPA薄膜生产线将分批购置及安装调试,逐步投产。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将与湖南石化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投建本项目。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2.经营范围:PA6切片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等业务;尼龙薄膜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等业务。 3.治理结构:项目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3人,湖南石化推荐2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在公司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4.项目公司章程、合资合同等具体设立事宜,由公司与湖南石化根据项目需要协商确定,并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PA6切片与BOPA薄膜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应用范围广泛,其中PA6切片是生产制造BOPA薄膜的主要原料,并可用于生产制造锦纶长丝、工程塑料、锦纶工业丝、锦纶短纤等,PA6切片的下游产品可应用于纺织服装、电子、机械、新能源汽车、食品包装、日化包装等领域,BOPA薄膜具有良好的阻隔性、抗穿刺性、抗拉伸性,可应用于中高端食品饮料软包装、日化用品包装、药品包装、软包锂电池封装等领域,预计未来PA6切片与BOPA薄膜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公司是国内首家生产BOPA薄膜的企业,是BOPA薄膜国家标准 (GB/T20218-2006)主导制定单位,深耕BOPA薄膜行业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双向拉伸技术沉淀、设备升级改造能力及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己内酰胺是生产制造PA6切片的主要原材料,湖南石化在岳阳市投建的60万吨/年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己内酰胺项目)是目前全球单套产能规模最大的己内酰胺生产研发基地,其己内酰胺项目具有原料资源配置优势、规模优势、工艺技术优势、产业链集成等优势;湖南石化是国内最早生产PA6切片的企业之一,在PA6切片生产、销售及项目建设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本项目上下游产业链主要为“己内酰胺—PA6切片—BOPA薄膜”。公司与湖南石化合作投资建设本项目,将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效应,实现强强联合,公司将发挥自身BOPA薄膜技术优势及经营管理经验,湖南石化将发挥PA6切片的技术优势及经营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经验等优势,本项目与湖南石化己内酰胺项目处于同一产业园区,将充分发挥己内酰胺—PA6切片—BOPA薄膜产业链整体协同带来的产业聚集效应、原材料供应、运营效率和成本等优势,共同打造具有技术优势、成本优势、规模效应和产业协同效应良好的PA6切片—BOPA薄膜产业一体化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28.96%,货币资金余额59,373.26万元,目前公司经营及资信水平良好,综合融资成本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将合理统筹项目资金安排,预计投建本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按照项目总体投资规划开展资金筹集,并根据基建和设备采购等建设进度计划逐步投入资金,预计项目公司综合融资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整体建设和运营需求。 本项目符合公司“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产业发展定位与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BOPA薄膜业务产销规模和市场地位,同时实现向上游产业延伸,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5年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将对公司未来长期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审批等因素影响,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 2.本项目投入建设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可能存在因上述经营风险导致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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