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0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6:55:38 中财网
【16:53 长江通信:长江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控集团”)持有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0,836,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上述股份20,821,218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09年8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上述股份15,600股为武汉金控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武汉金控集团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96,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武汉金控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长江通信股票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6:03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投资”)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09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21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首发限售股份已于2023年6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安元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9日——2026年1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2,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6801%),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7,42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安元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6:03 中自科技: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李云持有公司股份6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3年4月22日起解除限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李云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6个月至2023年10月22日,该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3年10月23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李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其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减持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本减持计划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16:03 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国控”)持有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股份12,705,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7%;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洲新城”)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上述股份均2022 7 7
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年 月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股5%以上股东镇江国控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76,475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 15
持股 以上股东绿洲新城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76,475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镇江国控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12,705,866 股
持股比例6.7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2,705,866股
股东名称绿洲新城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10,000,000 股
持股比例5.3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0,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镇江国控1,734,1340.92%2022/12/19~ 2023/6/1620.05-29.722022年11月26 日
注:上述“减持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数据计算。

股东绿洲新城自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镇江国控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876,475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876,475股
减持期间2025年10月28日~2026年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绿洲新城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876,475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876,475股
减持期间2025年10月28日~2026年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镇江国控、绿洲新城的承诺:


【16:03 金海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旭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诺投资”)持有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369,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5%。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旭诺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1,800,0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旭诺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16:03 电魂网络: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余晓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72,2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董事会秘书张济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财务总监伍晓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余晓亮先生、张济亮先生、伍晓君女士发来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余晓亮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18,0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1%,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40,1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7,8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1%);张济亮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伍晓君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1

【16:03 长信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特别提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润丰”)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新疆润丰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3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长信科技当前总股本的2.60%(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2,476,980,979股为计算依据,下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80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6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50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00%)。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情况:截至目前,新疆润丰持有长信科技172,138,590股,占长信科技总股本的6.95%。

二、本次减持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新疆润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做复权处理)。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新疆润丰作出的承诺如下:
长信科技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也不由长信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奇、高前文、罗德华、陈夕林、李林、朱立祥、张兵、许沭华、王能生、何晏兵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追加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2013年5月20日,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新疆润丰通知,其持有长信科技股份10,900.5万股且将于2013年5月27日解除限售,现合伙企业追加承诺:其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10,900.5万股继续锁定一年,即于2014年5月26日前不减持所持长信科技的股份。

3、根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新疆润丰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新疆润丰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在未经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包括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通过任何主体增持)长信科技股份;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会以增持长信科技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或协助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长信科技的控制权。

自新疆润丰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36个月内,除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或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转让标的公司股份外,在未经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同时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标的公司在业务、经营或财务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润丰已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新疆润丰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需遵守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润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6:03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姓名减持原因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 (股)拟减持股 份占总股 本的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
章有虎个人资金需求公开发行前持 有股份3,000,0000.7778%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3 个月内 (即2025 年10月 28日至 2026年1 月27日)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 定
唐伟个人资金需求股权激励57,0000.0148%   
周娟萍个人资金需求公开发行前持 有股份、股权 激励110,0000.0285%   
俞富灿个人资金需求公开发行前持 有股份、股权 激励36,0000.0093%   
刘晓庆个人资金需求股权激励7,5000.0019%   
合计3,210,5000.8323%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任何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涉及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2、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进行减持。

3、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5:58 联合精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同时, 承诺将在扬山联合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投赞成 票。 二、如扬山联合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公司全体董事将对扬山联合因上述违法行为引 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董事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扬山联合股东 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承诺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扬山联合处领薪(如有) 及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持有的扬山联合股份 (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按照上述承诺采 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承诺正常履行中,未违反 承诺。

13 何桂景 何俊桦 关于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 承诺 1、将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与便利 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履行义务。 承诺正常履行中,未违反 承诺。

14 何桂景 何俊桦 关于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 承诺 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严格自律并积极促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承诺正常履行中,未违反 承诺。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4、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 权)。 5、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积极促使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 成票(如有表决权)。 6、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未来出台 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 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 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道歉。  
15 何桂景 何俊桦 关于员工未足 额缴纳社保、公 积金的承诺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需要 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公司及其 境内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而需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承诺人将足额缴纳或补偿 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承诺正常履行中,未违反 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何桂景、何俊桦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何桂景、何俊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15:58 科力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 15 2025
、拟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年
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比例及数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8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7、其他说明:若股份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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