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002957):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回购股份):56.68万股 2、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96人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回购股份):2025年9月26日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42元/股 5、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5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8月29日 (二)授予对象: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6.68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8.42元。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七)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八)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九)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十)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标准划分A、B、C、D、E五个考核等级。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之后,在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的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权益,所涉及的2.2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91万股调整为56.68万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人数由104人调整为96人。 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29日,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9月26日。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18日出具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23号):审验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情况,审验结果如下:截至2025年9月16日已收到96名激励对象货币出资人民币4,772,456.00元,均已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3066364012014005008的人民币账户内。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2,456.00元,其低于库存股回购成本的部分2,638,634.76元冲减资本公积。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每股收益不会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而发生变化。 九、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十、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 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股份回购进展公告(2024-007、2024-031、2024-035、2024-038、2024-043、2024-049)。 2024年9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33,442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56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50元/股,最低价为11.97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78,078.7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已使用上述回购的股票566,800股,剩余股票尚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员工认购价格之差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十一、本激励计划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解除限售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解除限售条件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激励成本,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限制性股票单位激励成本=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向激励对象授予56.68万股限制性股票,由此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因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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