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6:05:59 中财网
原标题: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持有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1,374,4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416%)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章有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778%)。

2、持有公司股份22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92%)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唐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5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8%)。

3、持有公司股份474,3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30%)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娟萍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85%)。

4、持有公司股份146,6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80%)的董事俞富灿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3%)。

5、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8%)的董事刘晓庆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9%)。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章有虎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唐伟先生、周娟萍女士,董事俞富灿先生、刘晓庆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任职情况持股总数 (股)占总股份比 例(%)
1章有虎董事、总经理21,374,4825.5416%
2唐伟董事、财务总监228,5000.0592%
3周娟萍董事、董事会秘书474,3360.1230%
4俞富灿董事146,6610.0380%
5刘晓庆董事30,0000.0078%
合计22,253,9795.76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姓名减持原因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 (股)拟减持股 份占总股 本的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
章有虎个人资金需求公开发行前持 有股份3,000,0000.7778%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3 个月内 (即2025 年10月 28日至 2026年1 月27日)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 定
唐伟个人资金需求股权激励57,0000.0148%   
周娟萍个人资金需求公开发行前持 有股份、股权 激励110,0000.0285%   
俞富灿个人资金需求公开发行前持 有股份、股权 激励36,0000.0093%   
刘晓庆个人资金需求股权激励7,5000.0019%   
合计3,210,5000.8323%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任何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涉及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2、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进行减持。

3、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积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5、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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