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6:10:20 中财网
原标题: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进出口”)与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公司及广新进出口自2025年8月起至2029年12月31日间预计向X公司销售5420~6495吨符合双方约定规格的镍粉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销售价格在目前价格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定。如按照预计数量、公司目前产品售价及汇率估算,协议销售金额约为43~50亿元(最终以实际销售订单结算为准),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特别风险提示:
1、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协议书中约定MLCC市场及/或X公司需求发生变化,X公司和公司相应调整采购数量,且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或者不可预计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实际销售数量、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产品报价为原材料平均价格加加工费模式,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大宗商品及相关商品期货价格的影响较大,原材料价格波动将会影响产品售价进而影响销售金额;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3、协议书存在一定时间交货周期,具体收入需根据协议履约、交货进度逐步体现,收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预计的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协议书为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作协议,有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期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因此次交易涉及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合同对方的具体信息、合同内容的有关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署后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协议书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由于X公司生产能力预计在持续增加,对公司产品需求量也在持续增加,且公司产品品质一直持续改善中,可以很好的满足X公司的品质要求。因此,近日公司及广新进出口与X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公司及广新进出口自2025年8月起至2029年12月31日间预计向X公司销售
5420~6495吨符合双方约定规格的产品,具体销售价格在目前价格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定。如按照预计数量、公司目前产品售价及汇率估算,协议销售金额约为43~50亿元(最终以实际销售订单结算为准),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协议书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此次交易涉及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协议对方的具体信息、合同内容的有关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X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买方:X公司
卖方:公司及子公司广新进出口
(二)合作方式
如果X公司对产品有需求,X公司应均衡地按照采购计划表向公司下订单,公司按照订单要求向X公司提供产品。X公司保证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独家镍粉供应商,且公司保证X公司拥有独家购买公司特定型号产品的权利。

(三)采购计划
自2025年8月起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预计向X公司销售
5420~6495吨符合双方约定规格的产品。X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每月具体采购数量,公司应根据采购订单约定数量,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但是如果MLCC市场及/或X公司需求发生变化,X公司和公司相应调整采购数量。

(四)采购价格
各方确认,采购价格在目前价格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定,若X公司认为市场价格发生显著变化,可以向公司提供书面说明,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五)产品质量
公司需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X公司要求的产品规格,各方已就产品质量共同确认产品规格标准。如产品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相关产品将予以更换或维修。

(六)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七)具体订单执行
基于客户信息豁免原则,具体结算方式豁免披露。

(八)不可抗力
合作期间,若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且不可克服的事故如战争、自然灾害如暴风雪、洪水、火灾、暴风雨、地震或政治冲突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无法控制的情况致使交货延期或不能交货,双方都对此不负责任。受影响方应在上述事故发生后立即电告另一方,并在双方同意后顺延相应交货时间。如不可抗力情形持续超过30天的,受影响的一方有权利取消本合同包括采购订单。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均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该公约未约定的,适用新加坡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并同意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签署是在不同日期,最后签署日期作为协议生效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协议书为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作协议,签订协议书有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期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风险分析
1、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协议书中约定MLCC市场及/或X公司需求发生变化,X公司和公司相应调整采购数量,且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或者不可预计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实际销售数量、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产品报价为原材料平均价格加加工费模式,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大宗商品及相关商品期货价格的影响较大,原材料价格波动将会影响产品售价进而影响销售金额;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3、协议书存在一定时间交货周期,具体收入需根据协议履约、交货进度逐步体现,收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预计的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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