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续聘审计机构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 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致同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中,表现出良 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45.2万元人民币(包括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从业人员:截至2024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 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近三 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 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6人次、监 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嘉碧,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5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娟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45.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6.2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9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持平,与公司业务性质、业 务规模等相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 致同事务所具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业胜任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 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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