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雅本化学(300261):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6:30:43 中财网 |
|
原标题:
雅本化学: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
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5-072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1月24日,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
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本”)办理银行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年2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上海雅本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了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近日与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雅本的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行为系原有授信担保的续签,旨在持续支持子公司稳健运营,保障其融资渠道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上海雅本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
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
一期(2025年6
月30日)资产
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
对被担保方
的实际担保
金额 | 本次担保后
对被担保方
的实际担保
金额 | 剩余可
用担保
额度 |
雅本化学 | 上海雅本 | 100% | 72.35% | 64,700 | 64,700 | 5,3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雅本
公司名称:上海
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74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彤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1日
经营期限:2003年7月11日2043年7月10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上海雅本100%股权。
上海雅本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4,565.63 | 91,214.96 |
负债总额 | 68,419.62 | 65,506.36 |
净资产 | 26,146.01 | 25,708.60 |
项目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1,641.18 | 58,005.30 |
利润总额 | 57.44 | -1,767.55 |
净利润 | 233.70 | -1,074.72 |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1)保证人: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
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3)债权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即目前公司已签署并生效的担保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168,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81%;累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由公司提供担保取得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6,035.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0%。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