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飞凯材料(3003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5-128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2025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针对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要求,为相关债务人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对象将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在未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之间所获得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发生的担保事项如下:2025年7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5年保字第210701719号),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显示”)在规定授信期间内向招商银行申请办理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因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和成显示向招商银行申请在原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增加后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双方已就该授信事项重新签订了《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编号:125XY250923T000033)。同时,根据最新授信情况,公司与招商银行重新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5XY250923T00003301),为和成显示在规定授信期间内向招商银行申请办理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债权到期日另加三年止。本次担保合同签署后,原担保合同自动失效。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60889257X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6号2幢 法定代表人:ZHANGJINSHAN(张金山) 注册资本:8,429.926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从事与显示材料有关的电子化学品(液晶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元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公司为被担保对象和成显示提供全额担保。和成显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较高,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对被担保方影响力较小,故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被担保对象和成显示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对和成显示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债务人: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编号:125XY250923T000033);5、担保金额:主合同下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9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2%;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4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125XY250923T00003301)。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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