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 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10月7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2.8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4%,过户价格为13.17元/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10月7日届满。 本次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为40%,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为29.1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一)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3)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6.71亿元,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10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个人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确定持有人当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持有人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A”、“B”、“C”、“D”四个档次,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与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的对照关系如下所示: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进行考核,其中9名持有人考核结果为“B”,解锁比例为“80%”,4名持有人考核结果为“C”,解锁比例为“70%”,其余持有人考核结果均为“A”,解锁比例为100%。 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能解锁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满足解锁条件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7.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置本次可解锁的权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间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公司应当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8.7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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