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倪寅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倪寅森先生由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倪寅森先生,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9日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10月9日至今,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寅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倪寅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倪寅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