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监事会主席李娟及监事顾春彦、林东英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各项制度全文。 涉及制度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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