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30087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7:15:16 中财网
原标题:天阳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2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上披露的《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8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2025年9月28日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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