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30065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7:15:20 中财网
原标题:雷迪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5-070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期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9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中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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