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8:06:11 中财网
原标题: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昶众”)、苏州昶恒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昶恒”)(上述2家股东以下合称 “转让方”)保证向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或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8.9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960,223股。

? 本次参与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苏州昶众、苏州昶恒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苏州昶众、苏州昶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3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850,0003.30%
2苏州昶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938,6301.68%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苏州昶众、苏州昶恒非敏芯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苏州昶众、苏州昶恒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苏州昶众、苏州昶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 号股东姓名持股数 量( 股)持股 比例拟转让 数量( 股)实际转 让数量 (股)实际转 让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转让后 持股比 例
1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1,850,0003.30%730,254730,2541.30%2.00%
2苏州昶恒企业管理咨询企 业(有限合伙)938,6301.68%229,969229,9690.41%1.26%
 合计2,788,6304.98%960,223960,2231.71%3.26%
注:“转让后持股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 量(股)占总股 本比例限售期 (月)
1J.P.MorganSecuritiesplc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80,0000.14%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70,0000.12%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80,0000.14%6个月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03,0000.18%6个月
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363,2230.65%6个月
6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私募基金管理 人174,0000.31%6个月
7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60,0000.11%6个月
8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30,0000.05%6 个月
注:因四舍五入,实际受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加总可能存在尾差。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2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敏芯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7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22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公司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16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9月24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5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8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88.9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96.0223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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