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300860):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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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8:45:3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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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锋尚文化: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
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5-045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锋尚文化”或“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概述
1、第一次回购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2年11月25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4)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3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12%,最高成交价为57.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102,294.85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第一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3年11月16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等相关公告。
2、第二次回购
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4年3月11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98%,最高成交价为3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101,871.78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第二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5年3月4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等相关公告。
通过上述两次股份回购,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数为2,480,620股。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上述两次股份回购的《回购报告书》,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3年内转让已回购股份,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亦将相应减少。
综合考虑公司总体经营战略,为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计划在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0,931,343股变更为188,450,72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0,931,343元变更为188,450,723元,公司章程将同步修订。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数为基数,本次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 本次变动(+、-
)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9,033,814 | 41.39% | 0 | 79,033,814 | 41.94% |
高管锁定股 | 79,033,814 | 41.39% | 0 | 79,033,814 | 41.9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1,897,529 | 58.61% | -2,480,620 | 109,416,909 | 58.06% |
三、总股本 | 190,931,343 | 100.00% | -2,480,620 | 188,450,723 | 100.00% |
注: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9
购报告书》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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