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9:01:07 中财网
原标题:花溪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 3月 21日,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14,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2,4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718,744.95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 途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总额 (调整后) (1)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年产 5000 台 农业收获机 械智能升级 改扩建项目新乡市 花溪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76,874,995.1954,006,911.9870.25%
2补充流动资新乡市3,843,749.762,569,811.3066.86%
 花溪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   
合计--80,718,744.9556,576,723.2870.09%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获嘉县支行164011010400220720.00
2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乡分行9991560051100021614,846,510.61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郑东商业 中心支行4105016728990988666620,512,899.20
合计--25,359,409.81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嘉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6401101040022072)已于2025年5月7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前期延期的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5000台农业收获机械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的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结合自身农业机械业务市场增长情况和公司产能情况,综合研判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基于审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过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综合分析,相应放缓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完成期限预计再次顺延。


(二) 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 5000 台农业收获机械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原项目建设完成日期调整后项目建设完成日期
1年产 5000 台农 业收获机械智能 升级改扩建项目2025年 9月 30日2027年 10月 31日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将依据调整后的交付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节点,安排专人实时跟踪项目进度,定期向管理层反馈进度结果。

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开源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决议》;
(三)《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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