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833171):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194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现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具体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航远洋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5年3月13日,公司首轮问询回复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国航远洋及兴业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及相关修订稿。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2025年3月31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并于2025年4月1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年6月25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北交所同意恢复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募集说明书以及首轮问询回复等申报文件的更新文件。 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并于2025年7月2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7)。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拟调整资本市场战略规划,现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经审查,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拟调整资本市场战略规划,作出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决策。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意见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终止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的考量,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是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申请撤回发行相关申请材料尚需北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北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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