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国航远洋(83317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航远洋调整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9:05:29 中财网
原标题:国航远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航远洋调整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国航远洋调整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国航远洋”)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国航远洋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9948 亿元,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

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9.30亿元(含子公司互保)。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对2025年整体融资和融资担保计划做如下调整: (一)融资担保金额
国航远洋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为新增融资而发生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5.84亿元,为避免重复统计当出现多家公司为同一笔债权提供担保时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金额计算担保占用额度。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船舶抵押、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

从事担保业务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当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时发生的担保业务。

(三)授权期限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召开年度股东会止;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2025年融资额度及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召开第一次专门会议,应出席3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3名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计 2025 年融资额度及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均为确保融资工作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均为确保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均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款项可控,无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航远洋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预计 2025 年融资额度及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前,已将上述议案提交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国航远洋本次调整预计 2025 年融资担保额度的事项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航远洋本次调整 2025 年预计担保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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