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传媒(601921):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版传媒 股票代码:6019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数科技中心2幢1701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9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浙数文化股东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确认,上述需审批的事项均通过之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 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13 第七节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6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做如下释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浙数文化基本情况
无。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战略投资,根据其与浙版集团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浙版集团持有的133,336,666股浙版传媒股份,协议转让的股份占浙版传媒总股本的6%。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浙版传媒133,336,666股股份,占浙版传媒总股本的6%,成为浙版传媒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浙版传媒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浙版集团与浙数文化于2025年9月29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一)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浙版集团 乙方(受让方):浙数文化 (二)标的股份 甲方将其持有的浙版传媒133,33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 股份转让价格按照下述原则确认: 1.不得低于浙版传媒首发发行价扣除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即8.82元/股。 2.不得低于浙版传媒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3.不得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格的90%。 4.不得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浙版传媒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根据以上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8.82元/股,转让数额为133,336,666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1,176,029,394.12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亿柒仟陆佰零贰万玖仟叁佰玖拾肆元壹角贰分)。 (四)价款支付 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30%的保证金,即人民币352,808,818.24元(大写:叁亿伍仟贰佰捌拾万捌仟捌佰壹拾捌元贰角肆分)。保证金在双方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前一次性转为股份转让价款。 其余价款823,220,575.88元(大写:捌亿贰仟叁佰贰拾贰万伍佰柒拾伍元捌角捌分)应在双方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前支付完毕。甲方在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且乙方配合提供其应当提供的所有申请文件完备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协助标的公司、乙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五)标的股份过户 甲乙双方股份交割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日期为准。 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六)各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承诺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任何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如有发现存在上述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况,甲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股份真实、合法,甲方对本次转让的股份拥有合法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和追诉,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本协议生效后至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甲方保证不对本协议约定转让的股份进行任何处置或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权利。 4.甲方承诺本次转让股份事宜已取得内部授权与批准,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5.甲方保证全力配合标的公司、乙方签署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协助完成股份转让所需的变更登记手续。 6.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方式及金额向甲方付款。 7.乙方保证在受让股份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8.在乙方持有浙版传媒的股份比例不低于3%(含本数)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向浙版疑义,如乙方持股比例低于前述标准时,已当选非独立董事的乙方推荐人员应可以继续担任董事直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甲方承诺,若无法定事由,不会提议或促成乙方推荐的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浙版传媒股东会解除职务。如乙方推荐的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因任职资格等问题无法当选或继续担任董事,或在任期届满前被浙版传媒股东会解除职务,则乙方有权继续推荐,以使浙版传媒董事会中有1名乙方推荐的非独立董事。 9.股份完成过户变更登记后90日内,甲方应提议并推动浙版传媒召开股东会/大会,促使浙版传媒组成董事会的人员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调整。 (七)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成立。 2.鉴于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审批决策程序,本协议在甲方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1.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浙版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浙数文化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浙版传媒股份协议转让尚需浙数文化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浙版集团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上交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浙版集团为浙版传媒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浙版集团本次拟转让的浙版传媒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2025年9月29日,经浙数文化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数文化与浙版传媒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望宸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具体详见浙数文化披露的临2025-056《浙数文化关于参与设立浙江望宸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17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锋 2025 9 29 年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锋 2025年9月2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锋 2025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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