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5-03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公司承担与现场审计有关的食宿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6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7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8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9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0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外部信息使用人提醒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1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2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3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4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5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6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7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8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9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1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2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3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4修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5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第3.01-3.06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各制度全文。 第四项、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增补于明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的任期相同。 于明洁先生,生于1981年9月,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青岛华通集团资本运营三部主任科员、部长助理,战略发展与投资策划部主任科员,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部门负责人、投资部部长等职;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 于明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结果,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李焕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相同。 李焕君女士,生于1983年2月,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海尔特种电冰箱有限公司职员,公司家电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品保中心总监、工艺部经理,公司基建后勤部部长、智能制造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智慧冷链事业部总经理,2025年8月至今兼任公司智能制造中心总经理。 李焕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结果,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 第六项、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斌先生、王英峰先生、李建成先生、徐玉翠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第七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3日。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3)。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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