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勤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51人,代表股份18,318,675股,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9人,代表股份18,292,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67%。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549人,代表股份18,292,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67%。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07,7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7%;反对351,6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6%;弃权5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881,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535%;反对351,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9223%;弃权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律师、唐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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