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吉瑞(68827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 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富元先生关于《提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黄富元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富元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黄富元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 以上内容,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黄富元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黄富元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黄富元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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