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曼恩斯特(301325):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目前,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已审批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曼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曼恩斯特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 上述额度按实际生效的最高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若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发生担保,可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进行调剂。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对单笔担保事项进行批准,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至下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曼恩斯特”或“债务人”)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或“债权人”)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MACMRHE79M 成立日期:2023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建林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路街道长江东路689号(长江东路北侧,中驰路东侧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特种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淮安曼恩斯特100%股权。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3,000 、保证的最高限额:人民币 万元 6、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23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86%;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220.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总额为3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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