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3015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清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7人,代表股份272,782,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9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272,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9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782,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782,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782,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955%。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25%;反对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84%;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25%;反对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92%;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25%;反对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6%;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7,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7,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89%;反对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92%;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25%;反对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6%;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1,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25%;反对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6%;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77%;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77%;反对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3%;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3,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3,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4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38%;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77%;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1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77%;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2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16%;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4%;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77%;反对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3%;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5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77%;反对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3%;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74%;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7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6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8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30%;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1%;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9评级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募集资金存管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74%;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07%;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07%;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07%;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0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0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1%;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6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5《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6%;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6《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6%;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7《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6%;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8《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6%;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6%;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1,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1,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48%;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2%;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1.00至议案11.00及议案12.05、12.06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姚继伟律师、倪艾坦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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