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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20:11:18 中财网
原标题:联翔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3日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7.12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152,75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1%
实际回购金额17,490,619.0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87元/股~17.2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1月14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2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2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1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和2024年11月2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和《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025年9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52,7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1.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20元/股,最低价为13.87元/股,回购均价为15.1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90,619.0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75)。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以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1,125,00058.99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2,502,00041.01103,627,000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332,1533.224,484,9124.33
股份总数103,627,000100103,627,000100
注:回购期间内,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61,125,000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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