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科技(301491):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491 证券简称:汉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工作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8号办公楼一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0、2.01、2.02、2.03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中议案2.00包含8项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相关信息请在2025年10月23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8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梦莎 联系电话:025-66612118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8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联系邮箱:info@hansonggroup.com 3.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资料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91”,投票简称为“汉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委托书请用正楷填写。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如多页,请加盖骑缝章); 2.请在“委托人持股数量”一栏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4.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5.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具体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提案下的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附件3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内容,姓名或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次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3.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4.登记时间内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为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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