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00006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 续与参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2,000万元予以展 期至2026年8月3日,其中,公司提供展期借款800万元,按照公 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信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公司综合考虑了信祥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的必 要性,上述事项风险基本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信祥公司运营, 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 借款2,000万元予以展期至2026年8月3日,其中,公司提供展期 借款8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 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鉴于公司副总裁薛彤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兼任信祥公司 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 定,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 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4、本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 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兰花社区布吉路1017 号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402 3、法定代表人:邓科军 4、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6日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 (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8、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1)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①住所(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73 号105 ②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③认缴注册资本:4,500万元 ④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⑤成立时间:1998年11月3日 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商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清洁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养老服务。 ⑦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99%、1%股权。 ⑧公司与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①住所(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73 号105 ②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③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 ④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⑤成立时间:2006年9月26日 ⑥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和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⑦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99%、1%股权。 ⑧公司与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①住所(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73 号105 ②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③认缴注册资本:680万元 ④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⑤成立时间:2017年8月31日 ⑥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男士服装、 女士服装、童装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⑦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99%、1%股权。 ⑧公司与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0、股权穿透图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7,861.08 万元,负债总额为17,278.52万元,净资产为10,582.56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62.02%。2024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58.11万元,净 利润为-67.98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8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 28,256.32万元,负债总额为17,690.62万元,净资产为10,565.70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62.61%。2025年1-8月,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34.63万元,净利润为-16.86万元。 1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2011年,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 信祥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注册资本2,400万元,公司持 有40%股权,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8%股权,深圳市 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17%股权,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持有5%股权。2013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信祥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资至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 信祥公司40%股权。2018年1月,信祥公司股东“深圳市友邻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仍持有 信祥公司5%股权。其中,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列入“2016年深 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2024年2月,项目所 在罗湖[清水河地区]LH07-01&02城镇单元法定图则(草案)已完成 公示,截至目前,项目相关报批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13、经查询,信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 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上一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暨与该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信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2,000.00万元,主要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 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2,000万元予以展期,其中公司提供借款800 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 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到 期,拟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展期至2026年8月3日。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 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3,000万元展期至2026年8月3日,其中 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 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 前,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 前尚未就本事项与信祥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拟签订协议的主要 内容如下: 1、借款展期金额为800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至2026年8月3日; 3、借款展期利率为年利率5.7%; 4、还款方式:信祥公司应于每月计提并在每季度末当月20日 将本季度应付利息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最后 一期利息利随本清。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风险防控及董事会意 见 董事会经过综合考虑认为,本次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 运营,经核查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公司和信祥 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展期,风险共担, 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八次专门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财 务资助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 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展期,风险共担;该展期借款按照公司 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定价公允。 薛彤先生系公司副总裁,在过去12个月内曾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其他 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56,781.74万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共计30,079.4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4.77%,其中,逾期未收回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9,711.56万元,主要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6,119.40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的评估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 31.69%计提坏账准备。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 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 844.87万元及全部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南昌公司 对南昌冷链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0.5%计提坏账准备。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绿膳谷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 逾期,根据绿膳谷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绿膳谷公司借款及资金 占用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为其参股公司广西海吉星冻品市 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冻品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512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广西海吉星对广西冻 品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0.5%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4月27日、8月14日、 12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2023 年4月27日、8月29日、2024年7月6日、11月21日和2025年 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借款展期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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