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00120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21:20:31 中财网
原标题:华菱线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3,926,432股,发行价格为11.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4,899,990.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05,402.2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11,094,587.80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3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1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49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19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为人民币121,109.46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 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1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38,720.8630,750.0030,369.46
2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28,641.1524,290.0024,290.00
3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 项目24,992.6515,450.0015,450.00
4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8,132.2415,000.001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36,000.0036,000.00
合计146,486.91121,490.00121,109.46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专户。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峰 姚伟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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