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603759):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涉及整改的事项。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一)最近五年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因与合营企业海天世浦泰及三岔湖海天违规发生关联交易,公2023 7 10 司于 年 月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06号),并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及费功全、费俊杰、李勇、刘华、陈凯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向合营企业海天世浦泰转入3160万元,并于6月28日转回3,159万元,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万元,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7%。同时,公司2022年度为合营企业三岔湖海天代付社保费用6.58万元,期末已全部归还。由于公司时任董事李勇在海天世浦泰担任法人及董事长,在三岔湖海天担任董事,公司与上述两家合营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公司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与关联方海天世浦泰、三岔湖海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6.3.10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6.1.2条、第6.1.5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及关联方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费功全、时任董事李勇、时任总裁费俊杰、时任财务总监刘华、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凯鸿予以监管警示。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警示函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向合营企业海天世浦泰转入3,160万元,并于6月28日收回3,159万元,2023年收回剩余1万元;2022年度海天股份为合营企业三岔湖海天代付社保费用6.58万元,年末已全部归还。由于海天股份时任董事李勇在海天世浦泰担任董事长,在三岔湖海天担任董事,上述两家公司与海天股3000 份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超过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5%,但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未及时披露。 上述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笫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规定。 海天股份时任董事长费功全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时任董事李勇作为直接利益相关方,时任总裁费俊杰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刘华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时任董秘陈凯鸿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海天股份、费功全、费俊杰、李勇、刘华、陈凯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整改措施 1、整改消除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海天世浦泰已于2023年5月6日将剩余的8,200元转回公司银行账户,并于2023年6月30日用海天世浦泰的银行利息归还公司1,800元,消除了公司向海天世浦泰提供的财务资助。 公司已于2023年5月开始停止为三岔湖海天员工代付社保费用。 2、立即开展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自查工作 公司组织开展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自查工作,并举一反三,自查了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未审议的关联交易等情况。 经自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未审议的关联交易等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将保持持续性自查工作,若发现其他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未审议的关联交易等情况,公司会主动上报监管机构并进行检讨。 3 、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效果的长效机制 (1)完善财务部内部审核与监督机制,加强财务部业务人员对关联交易的重视程度,提高识别关联交易的能力,确保及时发现关联交易事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来处理关联交易事项。 (2)加强与合营企业的资金管理,做到严格管理、层层审核,同时定期检查公司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3 ()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避免出现关联交易未按照程序和规则进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的情况。 (4)组织公司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制定相关业务人员的定期培训机制。 公司积极吸取上述事项经验教训、加强规范意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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