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943号】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21:31:21 中财网

原标题:华懋科技: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943号】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
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两年及一期审计报告
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4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4
财务报表附注 1-101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943号
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优越)
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4
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
年1至4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创优越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
31日及2025年4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
2024年度及2025年1至4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富创优越,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23年度、2024
年度及2025年1至4月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营业收入确认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富创优越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富创优越的持续经营能力,
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富创优越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
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
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富创优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富创优越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富创优越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优越”、“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成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R5UQ4B。公司注册资本为7,616.5万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姚培欣;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四路3号海能达科技厂区2号厂房401、1号厂房A401。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8日批准报出。

(二) 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通讯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仪器仪表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子产品技术设计、开发、生产及购销;海事无线电通信设备、船联网及导航设备、光通信行业产品、汽车电子行业产品、机器人、人工智能终端、通信设备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 历史沿革
2019年8月16日,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设立富创优越。2019年8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富创优越设立。

2020年3月3日,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洇锐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创优越100%股权转让给洇锐科技,转让对价为1,000万元。

2020年3月3日,洇锐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富创优越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500万元注册资本均由洇锐科技认缴。同日,洇锐科技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3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3月24日,洇锐科技与钟亮、李贤晓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1)洇锐科技将所持有的富创优越20%股权转让给钟亮;(2)洇锐科技将所持有的富创优越10%股权转让给李贤晓。2020年3月24日,富创优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富创优越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资后,洇锐科技认缴注册资本3,500万元,占比70%;钟亮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占比20%;李贤晓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占比10%。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4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0年12月18日,富创优越发生股权转让,转让方(洇锐科技、钟亮、李贤晓)以及受让方(姚培欣、深圳市富创优越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创壹号”)、深圳市富创优越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创贰号”)、施文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投资协议》,约定:(1)洇锐科技将其持有的富创优越20%股权转让给施文远,并将其所持有的富创优越10%股权转让给富创壹号;(2)钟亮将其持有的富创优越12%股权转让给姚培欣,并将其持有的富创优越8%股权转让给富创贰号;(3)李贤晓将其持有的富创优越10%股权转让给富创壹号。同日,各转让方与受让方就上述转让事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2020年12月18日,富创优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12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1年1月4日,富创优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富创优越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155万元,新增155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进股东罗昱轩认缴。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1月4日,富创优越、原有股东(洇锐科技、姚培欣、富创壹号、富创贰号、施文远)以及新进股东罗昱轩共同签署《投资协议》并于2021年1月11日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由罗昱轩向富创优越缴付546万元投资款,其中155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39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1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1年4月5日,富创优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富创优越注册资本由5,155万元增加至5,600万元,新增445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进股东富创叁号认缴。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21年4月8日,富创优越、原有股东(洇锐科技、姚培欣、富创壹号、富创贰号、施文远、罗昱轩)以及新进股东深圳市富创优越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创叁号”)共同签署《投资协议》,约定由富创叁号向富创优越缴付1,515万元投资款,其中445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1,0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4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5月12日,富创优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富创优越注册资本由5,600万元增加至6,907万元,新增1,307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进股东无锡鸿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鸿泰”)认缴。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5月12日,富创优越、原有股东(洇锐科技、姚培欣、富创壹号、富创贰号、施文远、罗昱轩、富创叁号)以及新进股东无锡鸿泰共同签署《投资协议》,约定由无锡鸿泰向富创优越缴付7,000万元投资款,其中1,307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5,6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5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1年5月24日,富创优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富创优越注册资本由6,907万元增加至7,187万元,新增280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进股东海南玖睿柒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玖睿”)认缴。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5月24日,富创优越、原有股东(洇锐科技、姚培欣、富创壹号、富创贰号、施文远、罗昱轩、富创叁号、无锡鸿泰)以及新进股东海南玖睿共同签署《增资协议》,约定由海南玖睿向富创优越缴付1,500万元投资款,其中28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1,2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8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1年9月7日,富创优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富创优越注册资本由7,187万元增加至7,254万元,新增67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进股东曾华认缴。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9月26日,富创优越与新进股东曾华签署《投资协议》,约定由曾华向富创优越缴付360万元投资款,其中67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2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9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1年9月28日,富创优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富创优越注册资本由7,254万元增加至7,544万元,新增290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进股东蓝栋认缴。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9月28日,富创优越、原有十名股东以及新进股东蓝栋共同签署《投资协议》,约定由蓝栋向富创优越缴付2,000万元投资款,其中29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1,7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10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1年11月30日,富创优越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富创优越注册资本由7,544万元增加至7,616.50万元,新增72.5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进股东华山星链一号(广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山星链”)认缴。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11月30日富创优越与华山星链共同签署《投资协议》,约定由华山星链向富创优越缴付500万元投资款,其中72.5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42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12月21日,深圳市市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4月1日,富创壹号与富创肆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富创壹号将其持有的公司0.0789%股权转让给富创肆号。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4年9月18日,富创叁号与姚培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富创叁号将其持有的公司0.3576%股权转让给姚培欣,转让对价为175万元。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9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4年9月6日,罗昱轩、蓝栋、华山星链、海南玖睿分别与姚培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1)罗昱轩将其持有的公司2.0351%股权转让给姚培欣,转让对价为977万元;(2)蓝栋将其持有的公司3.8075%股权(转让给姚培欣,转让对价为2,000万元;(3)华山星链将其持有的公司0.9519%股权转让给姚培欣,转让对价为584万元;(4)海南玖睿将其持有的公司3.6762%股权转让给姚培欣,转让对价为1,764万元。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0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4年9月,姚培欣、施文远与华懋东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1)姚培欣将其持有的富创优越7.8776%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600万元)转让给华懋东阳,转让对价为7,484万元;(2)施文远将其持有的富创优越13.1294%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转让给华懋东阳,转让对价为12,473万元。

2024年10月,姚培欣与华懋东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姚培欣将其持有的富创优越3.993%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304.13万元)转让给华懋东阳,转让对价为3,793万元。

2024年10月14日,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0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5年1月9日,无锡鸿泰与华懋东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无锡鸿泰将其持有的公司7.1601%股权转让给华懋东阳,转让对价为6,086.096万元。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25年1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5年1月14日,富创叁号与姚培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富创叁号将其持有的公司0.8080%股权转让给姚培欣,转让对价为686.77万元。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25年1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1月25日,无锡鸿泰与华懋东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无锡鸿泰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权转让给华懋东阳,转让对价为8,500万元。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25年1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2025年4月7日,富创壹号、富创叁号分别与姚培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1)富创壹号将其持有的公司0.9214%股权转让给姚培欣,转让对价为783.16万元;(2)富创叁号将其持有的公司0.404%股权转让给姚培欣,转让对价为343.38万元。

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4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至4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财务报表附注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子公司FASTRAINTECHNOLOGYMALAYSIASDN.BHD、FASTRAINTECHNOLOGYPTE.LTD、FASTRAINTECHNOLOGY(HONGKONG)
COMPANYLIMITED、HONGKONGFASTRAINCOMPANYLIMITED、FORTUNET
INVESTMENT(CAYMAN)LIMITED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财务报表附注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美元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交易当前的月平均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财务报表附注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财务报表附注
6、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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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组合类别
账龄分析法组合
其他组合
对于划分为账龄分析法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十)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财务报表附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附注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财务报表附注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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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年限平均法3-10年5.00
年限平均法3-5年5.00
年限平均法3-5年5.00
年限平均法3-5年5.00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十三)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四)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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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财务报表附注
(十六)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十八) 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
(十九)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 预计负债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一)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财务报表附注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财务报表附注
3、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二十二)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财务报表附注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财务报表附注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
a、寄售模式下本公司出库转入客户寄售仓后,待客户实际提货使用后,与本公司进行确认结算。寄售模式在客户实际提货使用时确认收入。

b、内销收入在本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c、境外销售收入(除寄售模式外)依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及实际业务模式:1)FOB/CIF等装运港交货模式:以取得出口报关单时点确认收入;2)DAP/DDU等目的地交货模式:以客户签收单时点确认收入;3)EXW工厂交货模式:以提货时确认收入;4)其他未明确约定术语的销售:结合合同或订单条款、商业惯例及风险报酬转移证据综合判断控制权转移时点。

(二十三)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财务报表附注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四)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5.本公司对收到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

6.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7.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8.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六)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
2、 售后租回交易
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二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未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财务报表附注
?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财务报表附注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未产生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25年1至4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
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
13.00%、9.00%、 13.00%、9.00%、 13.00%、9.00%、
增值税 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
6.00%、3.00% 6.00%、3.00% 6.00%、3.00%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
7.00% 7.00% 7.00%
设税 税计缴
0.00%、15.00%、 0.00%、15.00%、 15.00%、16.5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6.50%、17.00%、 16.50%、17.00%、 20.00%、24.00%、财务报表附注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25年1至4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5.00% 25.00%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3.00% 3.00% 3.00%
地方教育费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2.00% 2.00% 2.00%
附加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情况如下: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25年1至4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 15.00% 15.00% 15.00%
FASTRAINTECHNOLOGYMALAYSIASDN.BHD. 24.00% 24.00% 24.00%
HONGKONGFASTRAINCOMPANYLIMITED 16.50% 16.50% 16.50%
FASTRAINTECHNOLOGY(HONGKONG)COMPANY
——
16.50% 16.50%
LIMITED
东莞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 20.00% 20.00% 20.00%
——
FASTRAINTECHNOLOGYPTE.LTD 17.00% 17.00%
深圳市富创优越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5.00% 25.00% 25.00%
——
FortunetInvestmentLimited 0.00% 0.00%
FortunetInvestment(Cayman)Limited 0.00% 0.00% ——
(二) 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因此,本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至4月份享受的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3%。

(2)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属于先进制造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此,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至4月享受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企业所得税
财务报表附注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文件: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21442048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

2024年12月26日,本公司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244420754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

因此,本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至4月份享受15%的优惠税率。

(2)本公司之子公司HONGKONGFASTRAINCOMPANYLIMITED、FASTRAIN
TECHNOLOGY(HONGKONG)COMPANYLIMITED系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18年3月29日发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利得税两级制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的课税年度开始实施,首200万元港币的利得税税率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征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至4月份利得税享受该优惠。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发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条件,因此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至4月份享受该优惠。

2023年度至2025年4月
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126,857,898.43 15,217,127.51 38,650,615.33
其他货币资金
30,415,448.66 10,380,419.15 25,895,330.97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合计
157,273,347.09 25,597,546.66 64,545,946.3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15,852,072.35 10,226,797.32 19,397,940.47
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
995,448.66 960,355.75 881,378.14
受到限制的款项
(二)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1,456,768.86 1,805,675.20 1,770,717.78
商业承兑汇票
2,647,221.10
小计
4,103,989.96 1,805,675.20 1,770,717.78
减:坏账准备
41,039.90 18,056.75 17,707.18
合计
4,062,950.06 1,787,618.45 1,753,010.60
2、 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确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 期末终止 期末未终止金额 认金额 金额 确认金额 确认金额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248,071.69 1,805,675.20 887,438.43 1,770,717.78
合计
1,248,071.69 1,805,675.20 887,438.43 1,770,717.78
4、 期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2023年度至2025年4月
财务报表附注
(三)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0-6个月(含6个月)
1,006,925,964.60 672,599,235.16 369,437,036.85
6个月-1年(含1年)
1,792,805.98 7,052,202.93 1,138,993.26
1年以内小计
1,008,718,770.58 679,651,438.09 370,576,030.11
1至2年(含2年)
42,339.84 1,401,298.39 862,513.67
小计
1,008,761,110.42 681,052,736.48 371,438,543.78
减:坏账准备
10,167,368.03 7,358,862.16 3,923,822.77
合计
998,593,742.39 673,693,874.32 367,514,721.01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5年4月30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1,008,761,110.42 100.00 10,167,368.03 1.01 998,593,742.39
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账龄组合
1,008,761,110.42 100.00 10,167,368.03 1.01 998,593,742.39
采用其他方法组合
合计
1,008,761,110.42 100.00 10,167,368.03 1.01 998,593,742.39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681,052,736.48 100.00 7,358,862.16 1.08 673,693,874.32
提坏账准备
其中:账龄组合
681,052,736.48 100.00 7,358,862.16 1.08 673,693,874.32
采用其他方法组合
合计
681,052,736.48 100.00 7,358,862.16 1.08 673,693,874.32
2023年度至2025年4月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371,438,543.78 100.00 3,923,822.77 1.06 367,514,721.01
提坏账准备
其中:账龄组合
371,438,543.78 100.00 3,923,822.77 1.06 367,514,721.01
采用其他方法组合
合计
371,438,543.78 100.00 3,923,822.77 1.06 367,514,721.01
3、 本报告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2023年12月 2024年12月
类别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
31日 计提 31日
回 销 变动
账龄组合
3,923,822.77 3,435,039.39 7,358,862.16
合计
3,923,822.77 3,435,039.39 7,358,862.16
本期变动金额
2024年12月 2025年4月
类别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
31日 计提 30日
回 销 变动
账龄组合
7,358,862.16 2,808,505.87 10,167,368.03
合计
7,358,862.16 2,808,505.87 10,167,368.03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2025年4月30日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734,153,427.47 72.78% 7,342,743.38
客户二
105,528,160.45 10.46% 1,055,281.66
客户三
48,765,840.76 4.83% 536,740.34
客户四
20,791,789.87 2.06% 207,917.90
客户五
20,223,363.83 2.00% 202,233.64
合计
929,462,582.38 92.13% 9,344,916.92
2023年度至2025年4月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527,822,739.25 77.50% 5,278,227.38
客户三
35,060,123.41 5.15% 575,112.06
客户二
31,265,802.37 4.59% 312,658.02
客户五
14,839,642.62 2.18% 148,396.43
客户四
13,830,769.99 2.03% 138,307.70
合计
622,819,077.64 91.45% 6,452,701.59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311,495,333.00 83.86% 3,116,728.29
客户六
7,139,947.01 1.92% 83,887.69
客户三
5,880,027.02 1.58% 101,099.95
客户七
5,400,546.78 1.45% 54,005.47
客户八
5,106,249.87 1.37% 51,107.94
合计
335,022,103.68 90.18% 3,406,829.34
2023年度至2025年4月
财务报表附注
(四)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2,599,170.03 99.62 2,647,500.55 99.3 669,645.47 94.88
1 2 2
至 年(含 年) 10,006.79 0.38 18,701.11 0.7 28,412.74 4.03
2至3年(含3年)
7,668.84 1.09
合计 2,609,176.82 100.00 2,666,201.66 100.00 705,727.05 100.00财务报表附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2025年4月30日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 703,870.02 26.98%
供应商二 700,600.00 26.85%
供应商三 202,965.59 7.78%
供应商四 153,839.19 5.90%
供应商五 131,494.92 5.04%
合计 1,892,769.72 72.54%
预付对象 2024年12月31日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三 1,683,938.12 63.16%
供应商六 121,653.59 4.56%
供应商七 100,000.00 3.75%
供应商八 90,573.84 3.40%
供应商四 90,042.80 3.38%
合计 2,086,208.35 78.25%
预付对象 2023年12月31日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九 132,754.23 18.81%
供应商十 115,842.50 16.41%
供应商二 75,075.00 10.64%
供应商十一 47,043.68 6.67%
供应商十二 38,776.66 5.49%
合计 409,492.07 58.02%
(五) 其他应收款
项目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129,700.28 18,447.5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项 1,302,072.86 3,464,422.25 2,689,277.27
合计 1,431,773.14 3,482,869.75 2,689,277.27
财务报表附注
1、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保证金账户利息
129,700.28 18,447.50
小计 129,700.28 18,447.50
减:坏账准备
合计 129,700.28 18,447.50
2、其他应收款项
(1) 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63,590.13 2,240,520.28 86,283.33
6个月-1年(含1年) 1,060,358.92 1,021,212.25 112,255.30
1至2年(含2年)
87,712.98 97,237.05 1,295,885.05
2至3年(含3年) 323,214.51 396,731.76 2,921,012.40
3年及以上
2,236,579.11 2,228,470.79
小计 3,771,455.65 5,984,172.13 4,415,436.08
减:坏账准备
2,469,382.79 2,519,749.88 1,726,158.81
合计 1,302,072.86 3,464,422.25 2,689,277.27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5年4月30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3,771,455.65 100.00 2,469,382.79 65.48 1,302,072.86
准备
其中:账龄组合
3,771,455.65 100.00 2,469,382.79 65.48 1,302,072.86
采用其他方法组合
合计
3,771,455.65 100.00 2,469,382.79 65.48 1,302,072.86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5,984,172.13 100.00 2,519,749.88 42.11 3,464,422.25
准备
其中:账龄组合
5,984,172.13 100.00 2,519,749.88 42.11 3,464,422.25
采用其他方法组合
合计
5,984,172.13 100.00 2,519,749.88 42.11 3,464,422.25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4,415,436.08 100.00 1,726,158.81 39.09 2,689,277.27
准备
其中:账龄组合 4,415,436.08 100.00 1,726,158.81 39.09 2,689,277.27采用其他方法组合
合计 4,415,436.08 100.00 1,726,158.81 39.09 2,689,277.27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
坏账准备 合计
预期信用损 期信用损失(未 期信用损失(已
失 发生信用减值) 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1,726,158.81 1,726,158.81
2023年12月3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793,591.07 793,591.07
本期转回
财务报表附注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
坏账准备 合计
预期信用损 期信用损失(未 期信用损失(已
失 发生信用减值) 发生信用减值)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2,519,749.88 2,519,749.88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
坏账准备 合计
预期信用损 期信用损失(未 期信用损失(已
失 发生信用减值) 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2,519,749.88 2,519,749.88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50,367.09 -50,367.09
本期转回(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