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0:01:11 中财网
原标题:鸿特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卢楚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9、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119,766,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2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6,561,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9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3,204,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4%。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16人,代表股份22,568,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74%。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5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74%;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176%;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2)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5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74%;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176%;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2.0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5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74%;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176%;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2.0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5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74%;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176%;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2.0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5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74%;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176%;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2.05配售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6,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44%;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84%;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2.0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2.07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2.08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2.0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2.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0,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4%;反对2,601,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0%;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19%;反对2,601,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66%;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5%。

2.11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29,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82%;反对2,603,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8%;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52%;反对2,603,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9%;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60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596,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9%;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596,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9%;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0%。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0.0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2,596,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9%;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2,596,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9%;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0%。

10.0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7%。

10.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7%。

10.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7%。

10.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0,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88%;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弃权6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8%;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弃权6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20%。

10.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7%。

10.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4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01%;反对1,946,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2%;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4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86%;反对1,946,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8%;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7%。

10.08《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6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41%;反对1,522,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12%;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6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573%;反对1,522,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60%;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7%。

10.09《关于修订<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8%;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41%;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7%。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14,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3%;反对1,27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0%;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16,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513%;反对1,27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20%;弃权6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7%。

(1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肇庆鸿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40%;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弃权6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62%;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弃权6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45%。

(1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台山鸿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40%;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弃权6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62%;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弃权6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45%。

(1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肇庆鸿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3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40%;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弃权6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62%;反对1,95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弃权6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石有明律师、王禹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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