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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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0:01: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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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天能重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
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
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作为青岛
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能重工”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天能重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
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5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3,371,266股,每股发行价格7.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9.98元。
截至2023年6月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
1,499,999,999.98元。扣除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7,4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所募集资金1,492,599,999.98元均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9.98元扣除发行费用14,959,439.07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5,040,560.9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3]第0200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江苏天能技改项目”)进行提档升级为“江苏天能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技改及二期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江苏天能技改及扩建项目”),同时将“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广东天能技改项目”)和“吉林天能塔筒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吉林天能技改项目”)终止并将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入至“江苏天能技改及扩建项目”,上述变更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提档升级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128,484.0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796.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公司活期存款利息及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
天能重工武川
150MW风电项目 | 否 | 77,000.00 | 77,000.00 | 62,573.40 | 81.26% |
江苏天能海洋重工
有限公司海上风电
装备制造生产线技
改项目 | 是 | 13,000.00 | 0 | 0 | 0.00% |
海上风电装备制造
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是 | 8,500.00 | 0 | 0 | 0.00% |
吉林天能塔筒制造
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是 | 6,500.00 | 0 | 0 | 0.00% |
江苏天能海上风电
装备制造基地扩建
项目 | 是 | 0 | 28,000.00 | 21,650.69 | 77.32%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5,000.00 | 44,260.00 | 44,260.00 | 100.0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0,000.00 | 149,260.00 | 128,484.09 | |
注:江苏天能技改及扩建项目拟投资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投资部分,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计划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为减少财务费用,并提升资金的周转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0%测算,预计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240万元。
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保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并提升资金的周转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
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刘帅虎 张开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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