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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0:11:52 中财网
原标题:兴齐眼药: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共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涉及的“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内容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涉及的“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编制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相关审核监管规则,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涉及的“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编制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涉及的“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修订并编制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涉及的“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发行方案更新相关填补回报措施。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徐先梅、孔晓燕、戴晓滨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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