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5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 动触及5%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勇军、杭州广立微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立共创”)、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立共进”)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勇军先生、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让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勇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勇军及广立共创、广立共进、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5,922,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9077%,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8.5269%。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6,127,327股本的3.1093%。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5.00元/股,交易金额398,276,255.0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勇军及广立共创、广立共进、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8484%,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5.4175%。 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立共创、广立共进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勇军、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广立微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6,127,3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594%,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10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49)及中金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于2025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截至2025年9月19日,出让方所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注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6,127,327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5.00元/股,交易金额为398,276,255.00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广立共创及广立共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勇军、控股股东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6,127,327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前,出让方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922,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9077%,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8.5269%。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794,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8484%,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5.4175%。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24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中金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19日,20 70% 含当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简称“《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102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18家、证券公司16家、保险公司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53家、期货公司1家。 2025 9 22 7:15 9:15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年 月 日 至 , 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31份,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至2025年9月22日上午11:15追加认购结束,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追加认购报价表》5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6,256,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1.02倍。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5.0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6,127,327股,交易金额398,276,255.0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组织券商向本次获配的24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组织券商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9月22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报价31份,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至2025年9月22日上午11:15追加认购结束,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追加报价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4家机构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转让最终确认转让价格为65.0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为6,127,327股,交易金额398,276,255.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金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对本次询价转让是否符合《指引第16号》要求,本次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等发表意见:“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立共创、广立共进及其一致行动人。 2.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让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勇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49)、《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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