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68850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5:50:23 中财网
原标题:索辰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马国华、田晓亮、林威汉、王琳、谷永国、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幸福远见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朗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控科技”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对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4、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左文轲 陈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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