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00264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5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凯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名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凯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计划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名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凯回避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 9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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