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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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6:15: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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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第五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方案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独立董事
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一定的固定津贴。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年度薪酬方案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年度薪酬方案考核后领取薪酬。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七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
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九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9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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