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000410):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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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6:15:4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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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沈阳机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
沈阳机床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 录 ......................................................................................................................... 12
释 义 ......................................................................................................................... 1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7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22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 3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4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 34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4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7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 37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37 第四节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8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5
二、查阅方式 ..................................................................................................... 45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 指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
告书》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
上市公司、沈阳机床、
公司 | 指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沈阳机床,股票代码:
000410) |
标的公司 | 指 | 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
司、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 |
本次购买资产/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 | 指 | 发行股份购买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 100%股权、沈
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
限公司 78.45%股权 |
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
团 | 指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通用机床公司 | 指 | 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 |
通用沈机集团 | 指 |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
中捷厂 | 指 | 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 |
中捷航空航天 | 指 | 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 |
天津天锻 | 指 | 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
问(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发行见证
律师 | 指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发行与承销方案》 | 指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
《认购邀请书》 | 指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
元、万元、亿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除特别说明外,本上市公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enyang Machine Tool Co., Ltd |
成立日期 | 1993年 5月 20日 |
上市日期 | 1996年 7月 18日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代码 | 000410 |
股票简称 | 沈阳机床 |
注册资本 | 235,897.06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徐永明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甲 1号 |
联系电话 | 86-24-25190865 |
联系传真 | 86-24-25190877 |
公司网站 | www.smtcl.com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6243406830Q |
经营范围 | 机械设备制造,机床制造,机械加工,进出口贸易(持证经营);
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专营、专卖、专控除外)批发、零售;代
购、代销、代储、代运;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
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
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要的劳务人员;普通货运;设备租赁;
珠宝首饰及黄金饰品的加工、销售;黄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通用机床公司、通用沈机集团内部决策同意;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交易双方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7、本次交易已获得国资有权机构的批准;
8、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9、上市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8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已履行全部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24号),截至 2025年 9月 24日,
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1,699,999,999.54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25号),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发行人已收到
中信证券划转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和持续督导费用(含税)后实际到账金额 1,686,301,999.5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9,999,999.5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 10,318,848.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689,681,150.6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90,102,389.00元,转入资本公积 1,399,578,761.61元。
(三)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 9月 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发行底价为 5.86元/股。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86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00%。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的《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根据上市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000.00万元,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290,102,389股(即170,000.00万元/发行底价 5.86元/股,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 619,423,980股)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90,102,38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99,999,999.54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8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结果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1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 85,324,232 | 499,999,999.52 | 6 |
2 |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51,194,539 | 299,999,998.54 | 6 |
3 | 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597,269 | 149,999,996.34 | 6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709,897 | 144,799,996.42 | 6 |
5 | 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0,477,815 | 119,999,995.90 | 6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112,627 | 82,699,994.22 | 6 |
7 | 胡永娟 | 13,651,877 | 79,999,999.22 | 6 |
8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11,945,392 | 69,999,997.12 | 6 |
9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88,054 | 55,599,996.44 | 6 |
10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334,470 | 54,699,994.20 | 6 |
11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32,423 | 49,999,998.78 | 6 |
12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532,423 | 49,999,998.78 | 6 |
13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201,371 | 42,200,034.06 | 6 |
合计 | 290,102,389 | 1,699,999,999.54 | - | |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止,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持有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六)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99,999,999.5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318,848.9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9,681,150.6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情况
上市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投资者名单包括截至 2025年 8月 29日发行人前 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共 17家)、28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8家
证券公司、16家保险机构、95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 174名特定对象。
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共收到 2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序号 | 新增投资者名称 |
1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卢春霖 |
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5年 9月16日至 2025年 9月 19日(T日)9:00前,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述 176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不存在“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经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 2025年 9月 19日 9:00-12:00,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13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共同核查确认:13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了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
额(万
元) | 是否有
效 |
1 |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6.51 | 20,000 | 是 |
| | 5.90 | 30,000 | |
2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5.90 | 7,000 | 是 |
3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16 | 5,470 | 是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
额(万
元) | 是否有
效 |
4 | 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51 | 15,000 | 是 |
5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86 | 5,000 | 是 |
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20 | 6,540 | 是 |
| | 6.02 | 14,480 | |
7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0 | 5,000 | 是 |
8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14 | 5,000 | 是 |
9 | 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 | 12,000 | 是 |
| | 5.86 | 12,000 | |
1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9 | 5,560 | 是 |
11 | 胡永娟 | 6.80 | 5,000 | 是 |
| | 6.29 | 6,000 | |
| | 5.89 | 8,000 |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9 | 5,090 | 是 |
| | 5.87 | 7,920 | |
| | 5.86 | 8,270 | |
13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 6.39 | 37,000 | 是 |
| | 6.20 | 40,000 | |
| | 5.99 | 50,000 | |
3、发行价格及配售情况
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并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86元/股,认购总股数为 290,102,389股,认购总金额为 1,699,999,999.54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3家。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1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 85,324,232 | 499,999,999.52 | 6 |
2 |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51,194,539 | 299,999,998.54 | 6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3 | 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597,269 | 149,999,996.34 | 6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709,897 | 144,799,996.42 | 6 |
5 | 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0,477,815 | 119,999,995.90 | 6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112,627 | 82,699,994.22 | 6 |
7 | 胡永娟 | 13,651,877 | 79,999,999.22 | 6 |
8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11,945,392 | 69,999,997.12 | 6 |
9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88,054 | 55,599,996.44 | 6 |
10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334,470 | 54,699,994.20 | 6 |
11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32,423 | 49,999,998.78 | 6 |
12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532,423 | 49,999,998.78 | 6 |
13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201,371 | 42,200,034.06 | 6 |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5-03-20 |
注册资本 | 5,96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曲克波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 136号 2层 1-14-279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MAEEKL3P58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85,324,232 |
限售期 | 6个月 |
2、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 |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2-11-28 |
出资额 | 1,50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器元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号
东沙湖基金小镇 19栋 3楼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MAC4H9Q80U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
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51,194,539 |
限售期 | 6个月 |
3、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2-04-07 |
出资额 | 30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保利汇鑫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缘东路以东汇祥道 399号信安创业
广场 1号楼 408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93MA81X66747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25,597,269 |
限售期 | 6个月 |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06-21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24,709,897 |
限售期 | 6个月 |
5、辽宁国调战
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4-08-20 |
出资额 | 199,4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沈阳市诚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1号凤凰国际商务大厦 1-4-3房间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5MADWRFAR25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20,477,815 |
限售期 | 6个月 |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6-06-08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郑成武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4,112,627 |
限售期 | 6个月 |
7、胡永娟
姓名 | 胡永娟 |
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 |
居民身份证号 | 3101091954**** |
获配数量(股) | 13,651,877 |
限售期 | 6个月 |
8、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名称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06-27 |
注册资本 | 3,32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任小兵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52号 8层 803室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MACNA4WK2B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1,945,392 |
限售期 | 6个月 |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4-01-21 |
注册资本 | 760,584.55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林传辉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126335439C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获配数量(股) | 9,488,054 |
限售期 | 6个月 |
10、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05-20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何肖锋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96号 3层 B303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57693819XU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
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
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9,334,470 |
限售期 | 6个月 |
11、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1-10-14 |
出资额 | 10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楼 622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MA953H6Y7A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8,532,423 |
限售期 | 6个月 |
12、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12-22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唐泳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栋基金大厦
A座 506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D7TEBR46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获配数量(股) | 8,532,423 |
限售期 | 6个月 |
1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5-02-03 |
注册资本 | 13,272.42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鲁伟铭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号 9楼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1813093L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7,201,371 |
限售期 | 6个月 |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根据上述最终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等文件,本次发行的最终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1、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国调战
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胡永娟、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进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证券公司,已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获配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6、大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保险资管产品参与认购;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参与认购,上述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 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 C5-积极型。本次
沈阳机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如果参与申购报价的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2及以下,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联席主承销商向投资者发送《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认定其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
1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2 |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3 | 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5 | 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7 | 胡永娟 | B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8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9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0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1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5普通投资者 | 是 |
12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3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上述 13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