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000878):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6:21:16 中财网
原标题:云南铜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7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或上
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加密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
为2025年9月29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
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交易方
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向云南铜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凉山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山矿业)40%股份。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现对
本次交易方案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中的业绩承
诺及补偿安排作出如下调整:
调整前: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2)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资产范围及其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以202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为本次
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其中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
评估的标的公司下属资产为拉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
采矿权。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资产即为凉山矿业拥有的拉
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采矿权。

基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凉山矿业拥有的拉拉铜矿
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采矿权评估值合计为476,937.53万元,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该等资产40%资产权益,即云铜集团
就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为190,775.01
万元。

2)业绩承诺方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对方云铜集团。

3)业绩承诺期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期为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起的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即:若本
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发生于2025年,则业绩承诺期为2025
年、2026年、2027年;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发生于
2026年,则业绩承诺期为2026年、2027年、2028年。

4)业绩承诺金额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资产属于矿业类资产,业绩承诺
采用对其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同期预
测累计净利润进行承诺的方式。具体业绩承诺金额根据《凉
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拉拉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
联评矿报字[2025]第2587号)和《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四
川省会理县红泥坡矿区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
字〔2025〕第2586号)(以下合称《采矿权评估报告》)
中凉山矿业拉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采矿权评估值对
应的业绩承诺资产预测实现净利润数确定,即:
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发生于2025年,则云铜集
团承诺:凉山矿业拉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采矿权于
2025年、2026年、2027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不低于132,378.68万元;
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发生于2026年,则云铜集
团承诺:凉山矿业拉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采矿权于
2026年、2027年、2028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201,213.38万元。

5)业绩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公司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审计机构对凉山矿业拉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采矿权
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情况进行审核,并就其实际
实现累计净利润数与承诺累计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
项审核意见。若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累
计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云铜集团应按照《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优先
以股份方式向公司进行一次性差额补偿,应补偿金额及股份
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承诺累计净利
润数-实际实现累计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承诺累计净
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就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交易对价;
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
股份发行价格。

上述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为非整数的,向上取整。若业
绩承诺资产实际实现净利润总和为负,按0取值。在业绩补
偿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若公司发
生现金分红的,按照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
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公司。

6)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公司将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经减值测试,如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即业
绩承诺方就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
剔除业绩承诺期间内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影响后
的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业绩承诺资产评估值×40%)大于业
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方已补偿金额,则云铜集团应按照《业
绩补偿协议》的约定,优先以股份方式另行对公司进行补偿,
另行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
期间业绩承诺方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7)补偿上限
云铜集团向公司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
金额之和合计不超过云铜集团就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
中取得的交易对价。

调整后:
(12)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资产范围及其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以202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为本次
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其中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
评估的标的公司下属资产为拉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
采矿权。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资产即为凉山矿业拥有的拉
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采矿权。

基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凉山矿业拥有的拉拉铜矿
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采矿权评估值合计为476,937.53万元,
其中拉拉铜矿采矿权的评估值为63,257.04万元,红泥坡铜
矿采矿权的评估值为413,680.49万元。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该等资产40%资产权益,即云铜集团就业绩承诺资产在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为190,775.01万元,其中拉拉铜矿
采矿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为25,302.82万元,红泥坡铜矿采矿
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为165,472.20万元。

2)业绩承诺方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对方云铜集团。

3)业绩承诺期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期为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起的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即:若本
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发生于2025年,则业绩承诺期为2025
年、2026年、2027年;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发生于
2026年,则业绩承诺期为2026年、2027年、2028年。

4)业绩承诺金额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资产属于矿业类资产,业绩承诺
采用对各项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分别实现的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同期预测累计净利润进行承诺的方式。具体业
绩承诺金额根据《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拉拉铜矿采
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5]第2587号)和《凉山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会理县红泥坡矿区铜矿采矿权评
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5〕第2586号)(以下合称
《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凉山矿业拉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
铜矿采矿权评估值对应的业绩承诺资产预测实现净利润数
确定,即:
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发生于2025年,则云铜集
团承诺:凉山矿业拉拉铜矿采矿权于2025年、2026年、2027
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
同)不低于68,920.88万元,凉山矿业红泥坡铜矿采矿权于
2025年、2026年、2027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3,457.80
万元。

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发生于2026年,则云铜集
团承诺:凉山矿业拉拉铜矿采矿权于2026年、2027年、2028
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7,380.06万元,凉山矿业红泥
坡铜矿采矿权于2026年、2027年、2028年累计实现的净利
润不低于143,833.32万元。

5)业绩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公司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审计机构对凉山矿业拉拉铜矿采矿权和红泥坡铜矿采矿权
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情况进行审核,并就其实际
实现累计净利润数与承诺累计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
项审核意见。若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
的累计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云铜集团应按照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以及《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约定,优先以股份方式向公司进行一次性差额补
偿,应补偿金额及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业绩承诺方就拉拉铜矿采矿权应补偿金额=(拉拉铜矿
采矿权承诺累计净利润数-拉拉铜矿采矿权实际实现累计
净利润数)÷拉拉铜矿采矿权承诺累计净利润数×业绩承诺
方就拉拉铜矿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
业绩承诺方就红泥坡铜矿采矿权应补偿金额=(红泥坡
铜矿采矿权承诺累计净利润数-红泥坡铜矿采矿权实际实
现累计净利润数)÷红泥坡铜矿采矿权承诺累计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方就红泥坡铜矿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
对价;
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就拉拉铜矿采矿
权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就红泥坡铜矿采矿权应补偿金
额;
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
股份发行价格。

上述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为非整数的,向上取整。若任
一业绩承诺资产实际实现累计净利润为负,按0取值。在业
绩补偿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若公
司发生现金分红的,按照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间
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公司。

6)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公司将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经减值测试,如任一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即
业绩承诺方就该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
价-剔除业绩承诺期间内该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
影响后的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该业绩承诺资产评估值×
40%)大于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方就该业绩承诺资产已补
偿金额,则云铜集团应按照《业绩补偿协议》以及《业绩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优先以股份方式另行对公司进
行补偿,另行补偿股份数量=(该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
-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方就该业绩承诺资产补偿金额)÷
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7)补偿上限
云铜集团就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向公司支付的业绩承诺
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云铜集团就该业绩承
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

此外,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中
新增市场法评估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具体如下:
(13)市场法评估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1)市场法评估资产范围及其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的情况下,其中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标的公司下属
资产如下:
①凉山矿业持有的2宗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序号不动产权证号坐落宗地面积 (m2)资产 简称
1川(2019)会理县不动产会理县黎溪镇25,890.65资产1
序号不动产权证号坐落宗地面积 (m2)资产 简称
 权第0001545号新光村、锁水村  
2川(2019)会理县不动产 权第0001546号会理县黎溪镇 新光村、锁水村27,440.15资产2
②凉山矿业持有的4项房屋建筑物,具体如下:

序号房产名称产权证号房屋坐 落面积(m2)资产 简称
1锦江区冻青树街 35号D栋3单元 1.2号(共7层在 2层)川(2022)成 都市不动产 权第 0152908号四川省 成都市307.54资产3
2东区攀枝花大道 东段360号1栋2 单元3号(共9 层在6层)川(2023)攀 枝花市不动 产权第 0008719号四川省 攀枝花 市115.14资产4
3高新技术开发区 泰和园4栋4-510 号(共6层在第5 层)云(2024)五 华区不动产 权第 0217921号云南省 昆明市110.43资产5
4高新技术开发区 泰和园4栋4-410 号(共6层在第4 层)云(2024)五 华区不动产 权第 0217920号云南省 昆明市110.43 
③凉山矿业持有的其参股公司会理鹏晨废渣利用有限
公司13.01%股权(以下简称资产6)。

基于《资产评估报告》,上述市场法评估资产在本次交
易中的评估值及其对应的交易对价如下:

市场法评估资产评估值(元)交易对价(元)
资产112,790,000.005,116,000.00
资产213,555,400.005,422,160.00
资产32,802,800.001,121,120.00
资产4551,405.00220,562.00
资产51,830,267.00732,106.80
资产64,497,460.821,798,984.33
2)市场法评估资产减值测试期间
市场法评估资产的减值测试期与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
承诺期保持一致,即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起的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3)市场法评估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在市场法评估资产减值测试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公司将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构,对市场法评
估资产中的各项资产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经减值测试,如市场法评估资产中的任一资产在市场法
评估资产减值测试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期末发生减值的,则
云铜集团应按照《业绩补偿协议》以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约定,优先以股份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
金额及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单个市场法评估资产期末减值额=云铜集团就单个市场
法评估资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期末单个市场
法评估资产的评估值×40%;
市场法评估资产期末减值额=∑单个市场法评估资产期
末减值额;
市场法评估资产期末减值补偿金额=市场法评估资产期
末减值额-市场法评估资产减值测试期内已补偿金额;
市场法评估资产期末减值补偿股份数量=市场法评估资
产期末减值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4)补偿上限
云铜集团就任一市场法评估资产向公司支付的减值测
试补偿金额不超过云铜集团就该市场法评估资产在本次交
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
案的重大调整。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
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孔德颂先生、姜敢闯先生、罗德才先生和柴正龙先生为
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中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及市场
法评估资产减值补偿安排,公司拟与云铜集团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孔德颂先生、姜敢闯先生、罗德才先生和柴正龙先生为
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中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进
行调整,并新增市场法评估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且公
司与云铜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公司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
了相应修订与更新。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孔德颂先生、姜敢闯先生、罗德才先生和柴正龙先生为
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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