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赣锋锂业(002460):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 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521,000万元,同意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 人民币1,114,000万元,两项合计担保总额人民币3,635,000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1,000万元,向资 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含新设立暂无财务数据的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4,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对象之间可以进行担保额 度调剂,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2025-033、2025-081)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50924RG3659144)。约定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在交通银行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签 署《不可撤销的保证函》(合同编号:CIBFL-2025-347-ZZ-BZ)。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易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储”)旗下全资子公司惠东磊清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磊清”)在兴业金租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人民币16,000万元的连带 保证责任。 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分别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LDBFZZY2509086939、 ZLDBFZZY2509016924)。约定公司为深圳易储旗下全资子公司繁峙 智源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峙智源”)、繁峙迅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峙迅越”)在招银金融的融资租赁业务分别提供人民币27,410.2万元和人民币28,292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与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租赁”)签 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合同编号:CMCL-ZL-2025-190-QT-02)。约定公司为深圳易储旗下全资 子公司驻马店市源之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之海储能”)在招商局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人民币16,976.8万元的连带保证 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576129026E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2551号 注册资本:250,89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海燕
(二)惠东磊清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东磊清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BMNCHK7D 住所:惠东县白盆珠镇双金村委双金小组 注册资本:8,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石磊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
(三)繁峙智源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繁峙智源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87MAEBC6N94B 住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七路 102号
(四)繁峙迅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繁峙迅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24MAE5GLFB7B
(五)驻马店市源之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 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兴业金租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债权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惠东磊清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每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自该笔主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该笔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满三年时止。如主债权为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2、债务人在 任一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该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该笔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三)公司和招银金租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LDBFZZY2509086939) 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繁峙智源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7,410.2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如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四)公司和招银金租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LDBFZZY2509016924) 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繁峙迅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8,292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如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五)公司与招商局租赁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和补充协议 债权人: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驻马店市源之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6,976.8万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本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提供资金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主要因深圳易储旗下项目公司宁夏贤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蓝威新能源(和平县)有限公司权属变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将尽快办理解除对上述公司担保的相关工作;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公司审批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635,000万元和30,000 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2.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973,087.91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22%,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8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9月29日公布的美元汇率7.1089进行折算)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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