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002146):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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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10: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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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荣盛发展: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
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9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了
同意的审核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荣盛
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8.39%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331,668,220.00元)、北京融惟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3.17%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
资本15,355,780.00元)、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88%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9,139,220.00元)、天津瑞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0.50%股份(对应
已实缴注册资本2,423,732.17元)、高清持有的标的公司1.43%股份
(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6,930,000.00元)、周伟持有的标的公司1.02%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4,950,000.00元)、天津科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0.06%股份(对应已实缴注
册资本269,908.87元);同时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
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动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
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履行了公司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荣盛发展,股票代码:002146)自2023年5月26日上
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2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号)。停牌期间,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号)。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9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6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荣
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落实,并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
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9号)。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8月10日、9月8日、10月9日、11
月8日、12月9日、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9日、4月8
日、5月8日、6月8日、7月8日、8月8日、9月5日、10月8日、
11月8日、12月7日及2025年1月8日、2月8日、3月8日、4
月8日、5月9日、6月7日、7月5日、8月15日、9月13日均披
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2号、临2023-093号、临2023-106号、临2023-120号、临2023-131号、临2023-140号、临2024-001
号、临2024-007号、临2024-009号、临2024-012号、临2024-030
号、临2024-037号、临2024-041号、临2024-050号、临2024-058
号、临2024-066号、临2024-083号、临2024-090号、临2025-002
号、临2025-010号、临2025-016号、临2025-019号、临2025-037
号、临2025-051号、临2025-067号、临2025-079号、临2025-085
号)。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履行公司股东会等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方案未正式生效。鉴于拟收购资产所在行业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公司认真研究,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是经公司认真研究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终
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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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3、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交易进程备忘录。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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