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岩大地(003001):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15:50 中财网
原标题:中岩大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8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为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开具保函(含代开保函)、各类融资业务担保、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上述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技术公司”)向公司提出开立保函申请,公司为工程技术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1份,保函编号:1102025100127599,金额为人民币919,200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向公司提出开立保函申请,公司为新能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1份,保函编号:1102025100122923,金额为人民币6,659,665元;
(二)《数字保理三方合作协议》签订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中关村领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数字保理三方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公司为纳入担保范围的子公司作为电子债权凭证开立方须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思宇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兴北大街86号-2600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停车场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核查,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6,508.812,022.74
负债总额4,442.581,183.30
资产净额2,066.24839.44
项目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5,294.341,532.55
利润总额1,393.85210.19
净利润1,226.79210.19
(二)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云朋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企业服务中心1号-6429号
注册资本:4,126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电子元器件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采购代理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测绘服务;水运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核查,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005.663,259.65
负债总额754.841,998.18
资产净额1,250.821,261.47
项目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799.855,854.71
利润总额-14.52322.03
净利润-10.65319.55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履约保函的主要内容
1、受益人
履约保函1:中铁二局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2、被担保对象:
履约保函1: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2: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函金额
履约保函1:919,200元
4、保函期限
履约保函1: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失效日为2025年12月4日;
履约保函2:自本银行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分包合同项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该日期以受益人书面通知银行为准)起满28日之日止。

(二)《数字保理三方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丙方:北京中关村领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合作主要内容:
4.1、甲方作为核心企业、乙方作为保理银行,丙方作为供应链平台的运营方,三方同意通过丙方运营的供应链平台为保理融资申请方提供数字保理业务服务。

4.2、数字保理业务:是指融资申请方线上向乙方转让其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融资申请方发起数字保理融资申请,乙方为融资申请方提供无追索权国内保理融资服务。在乙方为甲方核定的数字保理授信额度内且满足乙方届时要求的前提下,乙方为融资申请方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应收账款包括两种类型:一类是买方为甲方或纳入甲方担保范围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另一类是买方以甲方或纳入甲方担保范围的子公司开立的电子债权凭证支付的应收账款。

4.3、第六条甲方确认:为在甲方出具的《纳入担保范围的最终付款方名单》中列明的子公司全部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所称子公司全部付款义务包括:《纳入担保范围的最终付款方名单》中列明的子公司作为乙方受让的应收账款买方应向乙方履行的应收账款付款义务、《纳入担保范围的最终付款方名单》中列明的子公司作为乙方持有的电子债权凭证之电子债权凭证开立方须向乙方履行的付款义务等子公司应向乙方履行的全部付款义务。担保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手续费、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分别为自各笔保理融资业务项下子公司应向乙方履行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15.6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违规担保和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履约保函1;
2、履约保函2;
3、《数字保理三方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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