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凯易佰(300592):2025-08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5-08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含目前及未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5,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银行要求,为相关债务人所产生的债务提供相应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和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易佰网络向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申请贷款20,000万元、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10,000万元。同时,公司就上述授信事项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40583015 3、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0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园路3号中南国际产业园2栋2108 5、法定代表人:江远波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82.6689万元 7、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货运代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网络科技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海运、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网站建设、网站设计。仓储服务。 8、股权结构:易佰网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保证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20,000万元。 (二)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0,000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易佰网络本次向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本次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5,5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81,8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23,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综合授信协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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