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科新源(301292):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21:09 中财网
原标题:海科新源: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5-060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拟为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
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45.0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序号担保人 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人持股比例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 (万元)
1海科新 源江苏思派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100.00%180,000.00
2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 (湖北)有限公司100.00%120,000.00
3    
  湖北新源浩科新材 料有限公司66.00%120,000.00
4    
  山东新蔚源新材料 有限公司100.00%30,000.00
合计450,000.00   
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
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近日,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源浩科”)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行”)、湖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宜昌白龙岗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拟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武汉农商行与债务人新源浩科、
湖北银行与债务人新源浩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方被担保方审议的担保 额度截至本次担 保前的担保 余额本次实际担 保发生额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金融机构是否关 联担保
公司新源浩科120,000.0091,000.003,746.0087,254.00武汉农商行 、湖北银行
注:担保余额系指实际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与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意见一致,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MA7JX3G66E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蔡家溪
路2号
4、法定代表人:邱素芹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产品:25万吨电解液溶剂项目,包括10万吨/
年EC装置、10万吨/年EMC/DEC装置、5万吨/年DMC装置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新源浩科的资产
总额为1,468,900,077.26元,负债总额为
1,183,176,982.70元,净资产为285,723,094.56元。

2025年1-6月,新源浩科的营业收入为677,752,738.85元,
利润总额为-31,835,679.82元,净利润为-
31,816,502.32元。

11、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源
浩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12、新源浩科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
市公司直接持有新源浩科66%股份;湖北浩宁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直接持有新源浩科34%股份。

13、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新源浩科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14、湖北浩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数额以公司对新源浩科的担保金额乘以股权比例34%
为限。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武汉农商行与新源浩科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3、被担保方: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金额:按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96.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6、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18个
月。

(二)公司为湖北银行与新源浩科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白龙岗支行
3、被担保方: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人民币75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6、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金
额为246,7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89%,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3,2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92%。

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拟签
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白龙岗支行拟签署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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