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通线缆(605196):华通线缆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21:31 中财网
原标题: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8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子公司及
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 象被担保人名称EverwellCableandEngineering CompanyLimited永兴电缆及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电缆”)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美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259.01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85,904.17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0.81%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全资孙公司永兴电缆因经营需要,与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非基金”)签订了额度为500万美元的《贷款协议》(FacilityAgreemen,合同号:SY-XMXY-2025-002(8-1),以下简称“《贷款协议》”)。公司与中非基金签订了《保证协议》(合同号:SY-XMXY-2025-002(8-2)),为永兴电缆在上述《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国际(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国际”)与中非基金签订了《保证协议》(合同号:SY-XMXY-2025-002(8-3)),为永兴电缆在上述《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保证。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张文勇、张书军、张宝龙分别与中非基金签订了《保证协议》(合同号:SY-XMXY-2025-002(8-5)、SY-XMXY-2025-002(8-4)、SY-XMXY-2025-002(8-6)、SY-XMXY-2025-002(8-7)),为永兴电缆在上述《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的配偶陈淑英、张文勇的配偶郭秀芝、张书军的配偶张瑾、张宝龙的配偶王潇潇分别向中非基金出具了《个人保证人配偶承诺函》,确认知悉并同意上述担保行为,并愿以夫妻共同财产履行上述《保证协议》项下义务。

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累计计算,未超过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相关非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 保 方被担保方担保 方持 股比 例被 担 保 方 最 近 一 期 资 产 负 债 率(%)截至目前担 保余额(万 元)本次 新增 担保 额度担保额 度占上 市公司 最近一 期净资 产比例 (%)担保 预计 有效 期是 否 关 联 担 保是 否 有 反 担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华信石油100%86.931,000.00 0.3212个 月
通 线 缆 及 子 公 司华信精密100%89.106,200.00 1.9712个 月
 Panama Cables100%83.465,797.12 1.8412个 月
 永兴喀麦 隆100%89.78- 0.0012个 月
 永兴电缆100%73.129,259.01500 万美 元2.9412个 月
 釜山电缆100%95.0319,134.62 6.0812个 月
 华通印尼96%116.6 9- 0.0012个 月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华 通 线 缆 及 子 公 司华通特缆100%43.3615,700.00 4.9912个 月
 信达科创100%41.8621,263.51 6.7512个 月
 华通安哥 拉100%57.01165,522.45 52.5812个 月
 华通国际100%57.9742,027.46 13.3512个 月
 华通国际 (新加 坡)100%0.00- 0.0012个 月
注: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以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议案》时使用的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为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永兴电缆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张书军、鲁教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成立时间2015年7月30日

注册地PLOT NO. 4-12, BLOCK G, DUNDANI MKURANGA COAST REGION(PAWNI)TANZANIA  
注册资本100亿坦桑尼亚先令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缆和电气设备的制造和销售、PVC化合物、铜板、铜 棒、铝电缆和混凝土杆的出口、电缆和电线的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66,689.4468,066.84
 负债总额53,202.4049,772.82
 资产净额13,487.0418,294.03
 营业收入21,897.8045,979.44
 净利润-3,423.534,312.5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永兴电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良好无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非基金签订了《保证协议》(合同号:SY-XMXY-2025-002(8-2)),为永兴电缆提供保证,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永兴电缆作为借款人与中非基金作为贷款人于本保证协议签署日或前后签署了一份《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累计本金金额500万美元的信贷安排(以下简称“信贷安排”)。

保证人签署本保证协议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信贷安排的先决条件之一。

双方签订本保证协议,以兹信守。

1.保证
1.1保证:作为贷款人同意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信贷安排的对价,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连带且持续地向贷款人保证,按时足额地支付被担保债务,以及保证借款人适当准时地履行及遵守其在各融资文件项下的一切其他义务和责任(不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有任何争议),如果借款人未能在到期应付时支付被担保债务的任何款项或未能履行或遵守其在任何融资文件项下的义务,保证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首次书面要求时,不得询问或要求任何进一步的证明或证据,且无需事先通知或任何性质的司法、行政程序,应立即以要求的币种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如无明显错误,该等要求应作为贷款人在本保证协议项下享有其所要求的款项的决定性证据。

1.2要求:不论是否对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采取或将采取任何措施或提起任何诉讼程序,根据本保证协议偿还被担保债务的要求可向保证人不时提出。

1.3赔偿:保证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承诺,如果其担保的任何义务是或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非法,保证人将根据贷款人的要求,作为一项独立和主要义务,立即向贷款人赔偿任何费用、损失或由于义务人未支付任何金额而产生的责任,如同没有发生该不可执行性、无效性或非法性的情况下本应在到期日根据任何融资文件应支付的金额。但保证人在本条项下的赔偿责任的金额不会超过在本条项下的保证担保仍然有效的情况下,保证人本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金额。

2.持续保证
2.1保证期间:无论任何义务人或其他人士发生破产、清算、缺乏授权,或其组织或状态发生变化,或任何中期帐目结算或其他任何性质之事项,本保证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至《贷款协议》项下最终还款日或加速到期日后36个月之日(受制于任何展期、更新或变更)终止,本保证协议须为一项持续、完全有效的担保。本保证协议是附加于并独立于现时或此后任何时间为贷款人的利益设立或由贷款人持有的或可得到的任何担保类权益、权利或补救。

2.2直接追索:一旦发生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执行其在本保证协议项下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向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提出主张。保证人不享有其要求贷款人在本保证协议项下对保证人执行保证或提出追索前,首先对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提出诉求、执行任何其他权利或担保,或要求其付款的权利。

3.补偿
在不减损第1条(保证)所述保证的前提下,保证人无条件、不可撤销且连带地承诺,作为一项单独的、附加的和持续的义务,就因借款人未能准时支付被担保债务或未能准时履行和遵守其为一方的任何融资文件项下的一切其他义务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债务、损害赔偿、开支和费用,向贷款人作出补偿。即使第1条(保证)项下的保证因任何原因对保证人不再有效或不可执行,本条项下的补偿应持续有效。

(二)华通国际与中非基金签订了《保证协议》(合同号:
SY-XMXY-2025-002(8-3)),为永兴电缆提供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华通国际(亚太)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永兴电缆作为借款人与中非基金作为贷款人于本保证协议签署日或前后签署了一份《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累计本金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的信贷安排(以下简称“信贷安排”)。

保证人签署本保证协议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信贷安排的先决条件之一。

双方签订本保证协议,以兹信守。

1.保证
1.1保证:作为贷款人同意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信贷安排的对价,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连带且持续地向贷款人保证,按时足额地支付被担保债务,以及保证借款人适当准时地履行及遵守其在各融资文件项下的一切其他义务和责任(不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有任何争议),如果借款人未能在到期应付时支付被担保债务的任何款项或未能履行或遵守其在任何融资文件项下的义务,保证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首次书面要求时,不得询问或要求任何进一步的证明或证据,且无需事先通知或任何性质的司法、行政程序,应立即以要求的币种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如无明显错误,该等要求应作为贷款人在本保证协议项下享有其所要求的款项的决定性证据。

1.2要求:不论是否对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采取或将采取任何措施或提起任何诉讼程序,根据本保证协议偿还被担保债务的要求可向保证人不时提出。

1.3赔偿:保证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承诺,如果其担保的任何义务是或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非法,保证人将根据贷款人的要求,作为一项独立和主要义务,立即向贷款人赔偿任何费用、损失或由于义务人未支付任何金额而产生的责任,如同没有发生该不可执行性、无效性或非法性的情况下本应在到期日根据任何融资文件应支付的金额。但保证人在本条项下的赔偿责任的金额不会超过在本条项下的保证担保仍然有效的情况下,保证人本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金额。

2.持续保证
2.1保证期间:无论任何义务人或其他人士发生破产、清算、缺乏授权,或其组织或状态发生变化,或任何中期帐目结算或其他任何性质之事项,本保证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至《贷款协议》项下最终还款日或加速到期日后36个月之日(受制于任何展期、更新或变更)终止,本保证协议须为一项持续、完全有效的担保。本保证协议是附加于并独立于现时或此后任何时间为贷款人的利益设立或由贷款人持有的或可得到的任何担保类权益、权利或补救。

2.2直接追索:一旦发生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执行其在本保证协议项下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向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提出主张。保证人不享有其要求贷款人在本保证协议项下对保证人执行保证或提出追索前,首先对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提出诉求、执行任何其他权利或担保,或要求其付款的权利。

3.补偿
在不减损第1条(保证)所述保证的前提下,保证人无条件、不可撤销且连带地承诺,作为一项单独的、附加的和持续的义务,就因借款人未能准时支付被担保债务或未能准时履行和遵守其为一方的任何融资文件项下的一切其他义务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债务、损害赔偿、开支和费用,向贷款人作出补偿。即使第1条(保证)项下的保证因任何原因对保证人不再有效或不可执行,本条项下的补偿应持续有效。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张文勇、张书军、张宝龙分别与中非基金签订了《保证协议》(合同号:SY-XMXY-2025-002(8-5)、SY-XMXY-2025-002(8-4)、SY-XMXY-2025-002(8-6)、SY-XMXY-2025-002(8-7)),为永兴电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的配偶陈淑英、张文勇的配偶郭秀芝、张书军的配偶张瑾、张宝龙的配偶王潇潇分别向中非基金出具了《个人保证人配偶承诺函》,确认知悉并同意上述担保行为。主要内容如下:
个人保证人:张文东、张文勇、张书军、张宝龙
贷款人: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永兴电缆作为借款人与中非基金作为贷款人于本保证协议签署日或前后签署了一份《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累计本金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的信贷安排(以下简称“信贷安排”)。

个人保证人签署本保证协议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信贷安排的先决条件之一。

双方签订本保证协议,以兹信守。

1.保证
1.1保证:作为贷款人同意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信贷安排的对价,个人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连带且持续地向贷款人保证,按时足额地支付被担保债务,以及保证借款人适当准时地履行及遵守在任何其为一方的各融资文件项下的一切其他义务和责任(不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有任何争议),如果借款人未能在到期应付时支付被担保债务的任何款项或未能履行或遵守其在任何融资文件项下的义务,个人保证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首次书面要求时,不得询问或要求任何进一步的证明或证据,且无需事先通知或任何性质的司法、行政程序,应立即以要求的币种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如无明显错误,该等要求应作为贷款人在本保证协议项下享有其所要求的款项的决定性证据。

1.2要求:不论是否对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采取或将采取任何措施或提起任何诉讼程序,根据本保证协议偿还被担保债务的要求可向个人保证人不时提出。

1.3赔偿:个人保证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承诺,如果其担保的任何义务是或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非法,保证人将根据贷款人的要求,作为一项独立和主要义务,立即向贷款人赔偿任何费用、损失或由于义务人未支付任何金额而产生的责任,如同没有发生该不可执行性、无效性或非法性的情况下本应在到期日根据任何融资文件应支付的金额。但保证人在本条项下的赔偿责任的金额不会超过在本条项下的保证担保仍然有效的情况下,保证人本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金额。

2.持续保证
2.1保证期间:无论任何义务人或其他人士发生破产、清算、缺乏授权,或其组织或状态发生变化,或任何中期帐目结算或其他任何性质之事项,本保证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至《贷款协议》项下最终还款日或加速到期日后36个月之日(受制于任何展期、更新或变更)终止,本保证协议须为一项持续、完全有效的担保。本保证协议是附加于并独立于现时或此后任何时间为贷款人的利益设立或由贷款人持有的或可得到的任何担保类权益、权利或补救。

2.2直接追索:一旦发生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个人保证人执行其在本保证协议项下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向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提出主张。个人保证人不享有其要求贷款人在本保证协议项下对个人保证人执行保证或提出追索前,首先对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提出诉求、执行任何其他权利或担保,或要求其付款的权利。

3.补偿
在不减损第1条(保证)所述保证的前提下,个人保证人无条件、不可撤销且连带地承诺,作为一项单独的、附加的和持续的义务,就因借款人未能准时支付被担保债务或未能准时履行和遵守其为一方的任何融资文件项下的一切其他义务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债务、损害赔偿、开支和费用,向贷款人作出补偿。即使第1条(保证)项下的保证因任何原因对个人保证人不再有效或不可执行,本条项下的补偿应持续有效。

4.配偶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的配偶陈淑英、张文勇的配偶郭秀芝、张书军的配偶张瑾、张宝龙的配偶王潇潇分别向中非基金出具了《个人保证人配偶承诺函》,承诺:本人已阅读保证协议及相关融资文件所有条款,对配偶签署保证协议所对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已充分理解了保证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本人完全同意配偶的上述担保行为,并愿以夫妻共同财产与配偶一起履行保证协议项下义务。如贷款人因行使保证协议项下权利,需要处分配偶个人或与本人共有的财产时,本人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接受贷款人作出的任何处分和安排,本人保证不就此提出任何抗辩。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截至2025年6月30日,永兴电缆及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59,041,665.9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8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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