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301278):注销超募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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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25:5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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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快可电子:关于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
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2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7,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337,363.2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102,636.7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0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南通快可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1月,公司聘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
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
中信建投证券承接。2025年2月,公司及
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苏州快可光
伏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 | 512903384810105 | 光伏组件智能保护
及连接系统扩产 | 已注销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科技支行 | 325060700013000885
119 | 研发中心建设 | 已注销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 | 636242043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
行 | 75280122000152017 | 超募资金 | 本次注销 |
南通快可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通州支行 | 513905974010508 | 光伏组件智能保护
及连接系统扩产项
目 | 已注销 |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71.03万元。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该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该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该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71.0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该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四、本次注销的超募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注销超募资金银行账户,超募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账户状态 |
苏州快可
光伏电子
股份有限
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自贸
试验区苏州片区
支行 | 75280122000152017 | 超募资金 | 本次注销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超募资金银行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上述银行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