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天恒(688506):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69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5 9 29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3,731,054,180.03元及结息(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利药业”)向其全资子公司成都百利多特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特生物”)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创新药研发项目”。其中本次增资500万元计入多特生物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百利药业100%股权,百利药业仍持有多特生物100%股权。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实缴出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73,81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3,999,98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945,808.9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0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31,054,180.03元,实际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利药业的3,731,054,180.03 全资子公司多特生物,因此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净额 元及结息(具 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一次或分期通过全资子公司百利药业向其全资子公司多特生物进行增资。其中本次增资500万元计入多特生物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百利药业100%股权,百利药业仍持有多特生物100%股权。 四、本次实缴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实缴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百利药业
1.百利药业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五、本次实缴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实缴出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将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本次实缴出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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