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3007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55:39 中财网
原标题:森霸传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30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30日(周二)。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城关镇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森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42,795,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2,735,119股的50.50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6,131,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463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8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664,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0414%。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18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822%。

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的前述人员视为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514,8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6%;反对2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4%;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422%;反对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02%;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579,6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9%;反对2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89%;反对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72%;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449,2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6%;反对3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8%;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715%;反对3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487%;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8%。

3.02、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470,8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8%;反对29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704%;反对2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387%;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9%。

3.03、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475,1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8%;反对28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2%;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683%;反对2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871%;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6%。

3.04、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522,0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6%;反对24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85%;反对2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469%;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6%。

3.05、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527,2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2%;反对2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897%;反对2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57%;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6%。

3.06、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544,8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6%;反对23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0%;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184%;反对2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15%;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1%。

3.07、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545,7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2%;反对23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017%;反对2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15%;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8%。

3.08、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2,531,6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3%;反对25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3%;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69%;反对2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31%;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杨露、沈盈欣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